他明明可以轻易知晓我有多伤心,却还被魔族公主俘获去全部的注意力,“陛下,
要不就让姐姐替我们准备封后大典吧?她心细的很,肯定事事稳妥。”抢了我的男人,
却还要我替他们做嫁衣。殷九娆是懂得如何把人心戳成凌乱的碎片。玄霄吃下她喂的葡萄,
春风得意,“霜序,我知道你最不看重名分,我最硬的护心鳞都给你了,
就不要再和九娆争了。她是公主,你是贱民,你不配!”可我本是天界的姻缘司掌笔,
为了他才放弃仙官的职位,跟他堕入妖界。既然他已忘情,那万妖窟就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。
药庐哑医接到我的忘情药订单,“可以,大锅现熬,效果杠杠的,七七四十九天后过来取吧!
”哑医是个饱经风霜的老者。他不能说话,好在我们都是从天界来的,可以用意念交流。
他说他年轻的时候是个恋爱脑,为了追求真爱,将自己深情又富有磁性的嗓音典当,
才来到这妖界,却不想被负心的娘们抛弃。回不去天界。只能在这里卖药糊口,
勉强维持生计。他告诉我,在这等药的七七四十九天里,凡事忍着点,不要有什么闪失,
否则也会跟他一样,在暗无天日的妖界受尽折磨,混沌余生。回去后,殷九娆的人押了我去,
替我换上她的旧衣,“果然和我的脸有几分相似,怪不得之前迷得陛下神魂颠倒的。
”“可你还不知我和陛下打小相识,后来妖魔相争,他见不到我,才寻了你这样的替身。